救护车该不该拦?一名同行对上海120医生拒借除今天看见一件惋惜的事,上海的一位哮喘患者在家中病重。宗族向另一队急救人员借用除颤仪被拒绝,终究患者不治。 这事儿引起轩然大波,很多人都表明晰自己观点,议论纷纷。 好久没有写文章了,看完这件事,考虑了好久,觉得有必要说说自己的一些观点,我们指正。 关于急救120来说,一般有司机,护士,医生,担架员和比较全面的基础抢救设备。这就相当于一个无缺的战斗小组,冲锋在前,在**现场。 也就是说在承受特定的患者以后,就是一个处理患者的闭环,要对也只对急救的患者完全担任,无论是救治和法律上都有**性。 所以在急救车上的设备运用权当然是急救患者**位,这毋庸置疑。 再说一下**的问题,哮喘病是很难缠的一种**,在平常能够用平喘喷剂缓解,但病情忽然加重的时分,除了运用激素以外,甚至还需求运用气管插管,运用呼吸机。即就是用了这些,遇到小气道痉挛,或许这一切都会失掉含义。 除颤仪是运用较强的脉冲电流通过心脏来消除心律失常,使之康复窦性心律的一种医疗器械,是必备的急救设备。关于进行心肺复苏,除颤是很重要的进程之一。 哮喘的患者到了运用除颤仪的地步,很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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